

现已发展成为中国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综合律师事务所之一。
现为公司申请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
《第12号编报规则》”、能源及基础设施、公司事务、
发行人”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年夫律师的主要经历、)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 证券业务执业记录及联系方式如下:(一)张继律师1、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收购和兼并、本所”或“媒及娱乐、银行及国际金融、3-3-2-2律师工作报告运输及物流、2011-03-04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致: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科技及知识产权、我们”)制定的《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以下简称“550万股人民普通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宜(以下简称“
张继律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国际贸易及争端解决、 本所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证监会”遵循诚实、出具法律意见和本律师工作报告。佳士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为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_佳士科技()_公告正文_财经_中国网新闻源财富源2018年02月10日星期六原创|宏观|产经|科技|汽车|能源||房产|消费|行|研报|大盘|个股|新三板|基金|银行|保险|收|黄金|期货|专题|滚动市场表现行走势每日行每周行每月行复权行大单成交盘口追踪资金流向多空预测龙虎榜操盘K线相关资讯机构研报公司新闻相关新闻基本信息公司介绍股票简况公司章程股票专网公司公告临时公告定期报告股东股本股东户数主要股东流通股东管理团队高管成员董事会监事会财务数据财务简况业绩预告财务指标资产负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发行分配分红派息IPO统计发上市增发新股佳士科技()公告正文佳士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为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公告日期:本次发行上市”立、本所的法律服务领域主要包括:资本市场、)等有关法律、 广州、 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执业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600余人,在上海、
香港和日本东
京设有分所,为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酒店投资与经营管理、 国际直接投资、为公司本次发行,拥有合伙人、公司”电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修订,房地产与工程建设、尽责的原则,商务仲裁和诉讼等。
海商、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年夫律师作为经办律师,武汉、资产证券化与结构融资、“
守信、 第一部分引言一、勤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