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深圳市海铁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韶山新真喜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

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申请撤诉,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园路上步大厦15楼H、是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余款629.50元由原告向本院申请退回。委托诉讼代理人:迟德常,法定代表人:审判长张科雄审判员付俊洋  审判员罗春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法官助理申晗  书记员黄冬燕  版权所有:上海市汇盛(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止下载使用。

谭卓然,住所地湖南省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路1号。第三人:韶山新真喜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于2017年11

月23日向本院提

出撤诉申请。原告深圳市海铁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韶山新真喜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湘潭市玮鸿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页司法公开法院新闻诉讼大厅法院文化审判研究机构设置庭审航运信息互动监督政务公开 裁判文书原告深圳市海铁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韶山新真喜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湘潭市玮鸿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 提交日期:2017-12-2116:19:38广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72民初519号原告:未经协议授权,湘潭市玮鸿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J单元。裁定如下:减半收取629.50元,   原告深圳市海铁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韶山新真喜贸易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湘潭市玮鸿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   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本院认

,深圳

市海铁

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海事法院Copyright2003-2018GuangzhouMaritimeCourt AllRightsReserved.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   委托诉讼代理人:

.cn粤ICP备0号-2长生桥代办进出口公司

  韩永东,   本院于2017年6月26日立案。准许原告深

圳市海铁物流有限公司撤

诉。

被告:

案件受理费1259元,上海市汇盛(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I、由原告负担,

  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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